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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一早。
蘇婉現在和張明華離婚了,是一點也不想看到張明華,所以便只有我和方婕兩個人前去和張明華見面簽合同,張明華用9500萬拿回鑫龍花園70%的股份。
簽合同的地方在我的公司。
一方面我不想去張明華的地盤。
另外一方面,我也想通過這種方式無聲的告訴張明華,我現在也開了房地產開發公司了,雖然說現在還比不上他。
但未來不一定比不上他。
畢竟張明華也是通過這種方式才有今天的。
說白了。
人在事業上有了一定成就的時候,都會下意識有一種想要跟別人秀肌肉的想法。
不過在去公司之前,我先去接了周壽山,雖然說是在我公司跟張明華見面,但防人之心不可無,有周壽山在我身邊,遇到什么事情,我心里也能有底氣一點。
約的見面時間是在上午9點。
我先一步到了公司等著,沒多久,張君也帶著寧海過來了,雖然張君可以帶的人更多,但有時候帶更多人反而有點落入下風。
人在到了一定高度,需要的便不再是量。
而是質。
一個市局局長,市委書記,抵得過無數人。
但我現在一個都叫不來,市委書記李衛國我倒是因為周斌認識,但情分沒能到讓他來給我站臺的地步,而且到了他這個級別高度,他也不可能隨意的去給別人站臺。
方婕則是有些害怕。
害怕張明華。
一來是因為李明博被張明華給逼死了,二來是前段時間方婕被張明華連續好幾天找人尾隨了,畢竟她是一個女人,說不害怕是不可能的。
我也把方婕害怕的眼神看在了眼里,不過我沒有聲張,而是默默的記在了心里,現在我和張明華之間好像沒爆發沖突。
但實則我和他是在進行一場沒有硝煙的爭斗。
但凡他有機會能夠踩死我,他絕對毫不猶豫。
我以后能夠有機會踩在他頭上,我也不會手軟,肯定是一點余地不留的將他踩的這輩子都不能翻身,斬草要除根,這個道理我還是懂的。
將近九點半。
張明華終于過來了。
他也同樣不是一個人,和他一起的有唐先兵,楊峰,雖然只有楊峰一個人,但他的份量已經足夠重了,政法委書記的兒子。
在近江,但凡敢動楊峰的只有一種可能。
那就是不知道楊峰的身份背景。
但凡知道一點,也不會敢跟在公檢法手腕通天的楊峰較勁,哪怕是我,我也不愿意得罪楊峰這種人,說不定哪天就被他逮到借口,然后在家里床上躺的好好的,被身穿制服的公安人員帶走,再也出不來。
和臉色陰沉的張明華不同。
楊峰顯得自在了很多,在進了我公司后,便來到我對面坐了下來,然后笑呵呵的環顧了一圈我的公司,對我說道:“搞的不錯嘛,來近江一年多的時間,公司都開起來了。”
“楊少夸獎了。”
我對著楊峰很客氣的說了一句,一來是不愿意得罪他,二來是我跟他沒有直接的仇恨。